关于下达2015年第一批市级科技资金的通知

各县(市)区财政局、科技局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,各有关单位:

根据2015年度市级科技经费预算安排,《焦作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15年度市级科技经费使用意见的请示》(焦科〔2015〕36号)已经市政府批准,现将2015年第一批科技资金(详见附件)下达给你们,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及时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。

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《焦作市科技发展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》(焦财教〔2011〕29号)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,切实加强资金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;科技资金要实行单独核算,专款专用,严禁截留挪用。

   

附件:2015年第一批市级科技资金安排情况表

 

 

序号

项目名称

承担单位

安排金额(万元)

备注

1

科技企业投资引导基金

焦作通财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

3000

 

2

科技银行

焦作市科学技术局

2000

焦作中旅银行科技支行市科技局科技资金专用帐户

3

“市装备制造技术研究中心”公共研发平台建设

河南省中联装备制造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

200

 

合   计

5200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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