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(市)区财政局、科技局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,各有关单位:
根据2015年度市级科技经费预算安排,《焦作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15年度市级科技经费使用意见的请示》(焦科〔2015〕36号)已经市政府批准,现将2015年第一批科技资金(详见附件)下达给你们,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及时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。
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《焦作市科技发展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》(焦财教〔2011〕29号)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,切实加强资金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;科技资金要实行单独核算,专款专用,严禁截留挪用。
附件:2015年第一批市级科技资金安排情况表
序号 | 项目名称 | 承担单位 | 安排金额(万元) | 备注 |
1 | 科技企业投资引导基金 | 焦作通财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| 3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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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 科技银行 | 焦作市科学技术局 | 2000 | 焦作中旅银行科技支行市科技局科技资金专用帐户 |
3 | “市装备制造技术研究中心”公共研发平台建设 | 河南省中联装备制造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| 2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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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 计 | 52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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